校办工厂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26: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82页(772字)

各级各类学校举办的、便于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和从事就业前准备的工厂。

是教学、科研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基地。其基本任务是:(1)承担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生产劳动。(2)结合教学和科研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的试验和开发。

(3)研制和生产加工教学、科研所需的零件和设备。(4)负责学校总务方面所需设施的加工、制造和维修工作。(5)在确保上述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工厂的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和生产能力,生产社会急需产品,为国家和学校创造更多的财富。

办好校办工厂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生产劳动教育和技能训练有重要意义。其经济效益又能部分弥补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改善办学条件和职工福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新中国成立前,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的大、中、小学都曾经办过工厂,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过程中,部分学校创立了教学生产实习工厂。1958年1月,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提出:大学校和城市里的中等学校,在可能条件下,可以由几个学校联合设立附属工厂或作坊,也可以同工厂、工地或者服务行业订立参加劳动的合同。1983年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和《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地把校办工厂作为勤工俭学的重要基地,并把其定型的产品,供、产、销纳入国家计划。

校办工厂应遵循的管理原则:(1)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方向。(2)坚持以教学为主,合理安排生产劳动时间。(3)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4)选择适合学生特点,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生产项目。(5)坚持以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安排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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