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教材的评议标准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36:1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93页(332字)

编制后的电视教材需要经过评定、审议、才能正式投入交流和使用,评议的标准通常有如下几条:(1)教育性。

要求电视教材的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教学对象,能够解决教学重点和难点,利于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要求能充分发挥电视特有的教学功能,利用最佳的声像结合的办法,进行最优化的教学;(2)科学性。要求电视教材具有代表性,符合科学性,电视画面要能符合科学原理,色彩要与客观实际相符,技术操作应绝对规范;(3)技术性。要求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还原准确,声音要清楚、正确;(4)艺术性。要求在电视教材中采用适当的艺术手法,增强教材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以增强效果,但运用艺术手法不能违背教育性、科学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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