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设计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7:03: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371页(776字)

根据残疾人生理、心理的特殊需要,对建筑和市政设施的有关部位进行系统考虑,以建设有利于他们活动的最佳环境而进行的设计。

我国称为“方便残疾人的环境设计”。产生于本世纪50年代末,美国于1961年由美国标准协会制订了世界上第一个考虑残疾人的,设计标准。

题目为“便利残疾人出入,使用建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设计标准”随后,美国、联邦德国、加拿大、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也制订了相应的法规。联合国于1974年召开了“国际无障碍设计专家会议”,对各国这方面的经验进行了交流总结,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在1981年联合国规定的残疾人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及作了进一步推广。1986年7月,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和北京市政设计院受城乡建设环境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委托,编制发行了我国第一部“无障碍设计规范”。

1986年5月10日,北京市王府井和西单商业街为方便残疾人进行的第一批环境改造工程竣工。北京百货大楼、新华书店、吉祥戏剧等20多个单位也修建了坡道。深圳市园岭残疾人住宅区修建了配套的无障碍通道。这些工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无障碍环境设计工作的进展。无障碍环境设计基于下列指导思想:(1)参与社会活动是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每个人的要求,人人都应享受这种权利。其中,最主要的是享受适当的,尽可能正常而充实的生活。

(2)社会有责任消除妨碍残疾人“回返社会”的一切障碍。其中包括设计观念和设计方法上的障碍。(3)城市建设要为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所有公民服务,研究他们的特殊需要,逐步为他们提供便于自力行动的条件。(4)无障碍环境设计尊重残疾人具备的潜力和心理状况。

重点应放在与残疾人生活密切有关的那些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道路交通等设施方向。基本内容可大致归纳为方便残疾人的道路、桥梁及交通设施设计和方便残疾人的建筑设计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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