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374页(273字)
又称“精神运动性障碍”。
指全身性或局部性的动作失常,突出表现于面部表情、身体姿态或语言书写等各方面的运动和动作障碍。常见的分类有:(1)精神运动性兴奋,表现为动作行为和言语增加,情绪高涨,可分为协调性兴奋和不协调性兴奋两种情况。(2)精神运动性兴奋,表现为动作言语减少,如木僵、亚木僵、蜡样屈曲等。(3)此外还有违拗症、刻板症、持续言语、模仿言语动作、作态、强迫动作、冲动行为,本能行为异常等类别。
引起本症状的原因,一般认为是由于随意运动障碍或意志障碍所造成,此可能是由于病态的动机和目的而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