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
书籍:太平天国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8 00:35:50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288页(320字)
太平天囯仿秦汉郡县制,改清朝省、道、府、县四级地方政权为省、郡、县三级,规定改府为郡。
《北华捷报》第524号记载洪仁开曾向外国传教士宣布:“府将改称为郡。”《钦定敬避字样》:“府、王府之称,至地名皆从郡字代。”太平天囯除改府为郡外,还将清直隶厅、州改称为郡,如太仓直隶州即改为太玱郡。有的州不称郡如六安直隶州仍称六安州,但与郡同级,设总制。
太平天囯癸好三年(1853)以后的告示、公文中仍有称府而不称郡的,如乙荣五年(1855)《前玖圣粮刘晓谕粮户早完囯课布告》:“所有各府州县无不闻风向化”。又如壬戌十二年(1862)谨天义熊万荃所发“卡票”:“兹有府县商民……”等字样,这是沿用旧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