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324页(238字)
清方记载亦称之为“媒官”,为推行配妻制而设,朝内、军中、地方以及基层均有。
《幼主诏旨》:“黄维曰为天朝九门御林正婚娶官禧天福。”现存文物有“天父天兄太平天囯禧天福武军政司”官印一方。王永年《紫苹馆诗钞》注:“男女婚嫁有婚娶官”。陈庆甲《金陵纪事诗》注:“男女配合须由本队主禀明婚娶官,给龙凤合挥方准”。
方宗诚《颠沛余生录·咸丰八年九月》条:“伪职……项五为军典婚”。方在这里所说的“军”,系桐城乡官军、师、旅、卒、两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