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理论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09: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133页(1573字)

经济学一大分支,主要研究社会总产品或国民收入如何在各阶级、集团或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阐明决定分配的规律、分配的职能及其社会后果。

系统的分配理论始建于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古典学派重视分配,把它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主题。古典分配理论的特点是,运用剩余方法来考察国民收入在社会各阶级主要是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分配。他们认为,工人的工资通常由外生因素(历史的、道德的传统,以及过剩人口的存在)所确定而维持在最低生活费用水平上,它是一个预先给定的量。从总收入中减去工资以后的剩余,便是资本家的收入利润。利润从职能上又被分为两个部分:利息和正常的企业利润,后者是对于企业家的风险与麻烦的报酬。

至于地租,它作为土地肥力差别的产物是归于土地所有者的收入。由此可见,古典分配理论表明工资与利润的决定机制是不同的。古典分配理论揭示了工资与利润此消彼长的关系,从而暴露了两大阶级之间的对立。古典分配理论还揭示了利润率平均化过程中分配因素对于商品相对价格的影响。

在古典学派之后,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收入分配理论,这就是新古典的分配理论。这一理论的特点是,运用供求分析方法来考察国民收入在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它通常被称为要素定价理论或职能收入分配。

新古典学派把生产当事人或要素所有者归纳为四位一体:土地、劳动、资本、企业,它们共同从事生产创造出总收入,然后根据一个共同的法则平等和谐地参与收入分配。这一法则就是供求规律。

对要素的需求一律地决定于其边际生产力,对要素的供给则视要素不同而分别决定于不同的因素。要素的供求均衡总能保证要素收入与其边际生产力的均等,并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对这一分配理论而言,变量决定的因果次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各种变量同时被均衡地决定。

二次大战以后,分配理论有了新发展,这突出地表现在新剑桥学者发展出一种凯恩斯主义的分配理论上。

凯恩斯本人不曾对分配问题感兴趣,然而他的某些思想却为后人建立一种新的分配理论奠定了基础。最初,有哈罗德和多尝试把凯恩斯的收入决定论长期化和动态化,提出着名的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该模型给出了充分就业均衡增长的条件(Gn=s/Cr)(参见“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但这一条件却具有不稳定性,它被称之为“哈罗德刀锋”。

随后,围绕这一问题出现了各种解决办法。

卡尔多等新剑桥学派通过引入收入分配机制调节s(储蓄率)来克服“刀锋”,认为s是工人与资本家两大阶级不同的储蓄倾向按各自收入(工资与利润)加权的平均数,故改变收入分配便可以调节s以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于是他们便进一步研究分配问题。

卡尔多把古典分配思想与凯恩斯投资-储蓄分析相结合,提出凯恩斯主义分配理论。其要点是,假定国民收入划分为工资与利润,工资与储蓄,则根据投资-储蓄均衡原理,有利润量=投资量÷利润储蓄倾向,和利润率=资本增长率÷利润储蓄倾向。

琼·罗宾逊几乎同时提出了本质上相同的分配模型。帕西内蒂几年后在引入工人储蓄倾向变量的基础上进一步证实了卡尔多的结论,从而把新剑桥分配方程一般化了。

这种分配理论显然继承了古典的剩余方法(不同之处是在这里首先由投资决定利润,工资则作为总收入减利润后的剩余)和阶级分析传统,故而又被称之为新李嘉图主义分配理论。另一方面,它也代表了凯恩斯主义宏观动态理论的一种发展,将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紧密结合来考察,正是这一分配理论的显着特征之所在。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实证性理论之外,西方分配理论还涉及到分配的伦理学、分配的正义性以及不同收入阶层之间分配的统计分析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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