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8页(181字)
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专职人员。
包括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财务会计处、科、股长、成本会计、总帐会计、资金会计、固定资产会计、材料会计、销售会计、低值易耗品会计,专用基金会计、清算会计、记帐员、出纳员等在财务科及在车间等部门从事会计核算工作的人员。会计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划分,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