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标准2-在原始成本制度下存货估价与呈报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08:0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97页(340字)
本标准规定在原始成本制度下财务报表中存货的估价与呈报事项。
原始成本制度是编制财务报表最广泛采用的方法。存货应按原始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孰低来估价。存货的原始成本,应包括使存货处于现在状态和现在场所的生产间接费的系统地分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根据估价时最可靠的证据来确定。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金额应借入本期损益(分配到其他资产科目的除外)。
本期减记到可变现净值的金额也应借入本期损益。存货估价所用的会计政策,包括成本计算法应予列明。
因改变有关存货核算的会计政策而对本期或以后各期有重大影响时,应连同理由予以表达。改变的影响如果重大,应表达清楚并以数字表示。
本标准对以1976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会计期间开始日期的财务报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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