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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察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53:0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01页(708字)

财政机关通过监察、检查和财政制裁等形式对国民经济各方面,特别是财政收入与支出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

我国财政机构,设置监察部门,实行财政监督。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财政监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统计和监督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安排好’并使它能正确地进行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条件。”(《列宁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60页)从财政监察与财政管理的关系讲,管理需要监察,而监察保证管理。

缺少监察的管理,难以很好地发挥财政的促进与限制作用。财政监察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提供财政支出与收入的真实情况,及时揭露并纠正经济活动及其管理中存在的各种有关财政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全面监察,为国民经济总体平衡服务;保证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财政监察的根本目的是:维护财政法规执行,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保证国家计划完成。财政既要为生产建设服务,又要监督生产建设中的资金运动。

进行财政监察,必须要有健全的财政法规体系。一方面有法可依,使监察部门能够准确地做出合法与否的判断;另一方面,避免或消除财政法规之间不应有的相互矛盾与抵制,使财政监察能够较容易、较顺利地进行。同时,对于强化财政监察工作,保证监察质量有着重要意义。财政监察可以分为事前监察、日常监察和事后监察。

事前监察是对计划编制、审核和批准进行的监察,它的目的是确定比较可行的目标;日常监察是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组织进行具体检查,它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问题;事后监察是对决算进行的监察,它的目的是考核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扬长避短,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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