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普通贷款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10:3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75页(363字)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解决会员国因国际收支逆差,对短期资金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最基本的贷款方式。

贷款累计最高限额,为会员国缴纳份额的125%,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这种贷款实行分部分政策:(1)储备部分贷款。申请的贷款额不得超过缴纳份额的25%,这等于会员国从已缴纳的份额中抽回1/4,所以,这部分贷款是无条件的,可自由动用;(2)第一档信贷部分贷款。

除按25%的比例提取储备部分贷款后,将下余贷款按100%再分为四档,每档相当于下余份额的25%,对这档贷款的掌握虽然较松,但贷款额度须限制在25%以内;(3)高档信贷部分贷款。

会员国在使用上述两部分贷款后,如再需要使用其余部分的贷款额,则须从严掌握并监督使用。在商妥贷款额度后,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商定的时间内分次提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