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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41: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28页(641字)

依靠人民群众办财政,使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方针。

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财政方针之一。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革命根据地的财政工作,处于贫瘠落后的农村和错综复杂的战时环境中,既有敌情,又有灾情;既要保障军事供给,解决部队吃饭穿衣和各种供应上的问题,又要改变落后的生产关系,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由于采取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方针,因而战胜了各种困难,保证了革命战争的胜利,为巩固和发展红色政权,提供了物质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方针的具体内容是:(1)依靠人民群众办财政。

革命根据地的人民群众为了摆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他们积极支持和保证革命战争的供给。当时根据地的主要收入是公粮。

政府将所征的粮食交各村指定专户分散保管,实行凭存折结算支付和凭粮票支粮,控制发放的办法,从而大大减轻了部队和机关人员作战和开展工作中需要运带粮食的负担,解决了保障供给的一个难题。(2)根据地民主政府坚持按照人民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要求,在努力增加公营企业收入的同时,对取之于民的税收和粮食,在用于军政需要的同时,十分重视扶助生产和救灾渡荒、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发展。(3)实行“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革命根据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农业税(公粮),其次是工商税。在税收工作中都贯彻合理负担的政策精神,因时因地制宜,不断改进征收制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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