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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57:0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68页(331字)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共15条。该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额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及其他所得。该税适用的税率,因收入来源的不同而适用于不同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从801元开征;其余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个人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在中国银行的储蓄存款利息及其他批准免税的费用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支付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违法处理等问题也作了规定。

1987年1月开征我国公民个人收入调节税,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目前只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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