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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20:0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18页(493字)

亦称“租赁信贷”、“租赁贸易”。

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所持有的物品定期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一种信用业务。属于广义的信用活动。租赁的概念由来已久,早在古埃及就出现了某种形式的租赁,但现在的租赁事业已经成为帮助企业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即企业以直接租入设备的办法取代向银行借入设备贷款。

商品在规定的租赁期内,所有权仍属于租赁公司,租户只有使用权。租赁期限一般为2-8年,特殊情况也可长达15-20年。租赁时,须由租户根据自己需要的规格向制造商洽谈订购,由租赁公司出面,作为买方,签订合同,并支付贷款,然后,租赁公司再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租户只付租金而不付贷款。租赁对承租人来说,能及时和长期使用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减少占用大量的设备投资,加速资金周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对出租人来说,比向外贷款更加安全可靠,并且能更快地收回资金。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实施,我国租赁事业也在逐步发展。

参照欧美和日本的做法,目前我国租赁业务可分为金融租赁、使用租赁和维修租赁三大类。其中使用租赁比较普遍,金融租赁正在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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