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49:4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58页(379字)
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于北京。各省(市、自治区)和部分大城市、重要口岸设分公司,地区设中心支公司或在人民银行地区中心支行内设保险科,县(市)设支公司或办事处。为适应对外保险业务的需要,总公司下设有中国保险公司、香港民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香港)公司,在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经营保险业务,此外在伦敦、纽约等地设有联络处。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国内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根据保险的责任范围,对灾害事故损失给投保人以经济补偿;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工作;配合国际贸易和经济往来,开展国外保险和再保险;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福利,扩大国际交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