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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功赏爵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58: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43页(407字)

春秋战国时各国按将士军功大小授与不同爵位的制度。

推行最努力的人是李悝和商鞅。李悝在魏文侯变法中,剥夺了那些腐朽无能的旧贵族的政治经济特权,允许农民参战,按照“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按功劳大小授与爵位和官位。秦国在商鞅变法中,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规定了二十级军功爵: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汉书·百官公卿表》),不分贵族、平民,只要有了军功,就按军功大小授予相应的爵位,并可占有定量的田宅、奴隶,着用特定的服装、车骑;倘若没有军功,即使是宗亲贵戚也不能取得贵族的身分,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商君列传》)。军功赏爵使秦、魏国力大增,旧贵族势力受到沉重打击,新兴地主阶级的社会地位得到加强,社会结构趋于封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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