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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58: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43页(443字)

战国秦国为了富国强兵由商鞅主持的一场变法。

变法前,秦国经济落后,兵力不强,被诸侯视为“夷狄”。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已进行改革,但不彻底。孝公立,任用商鞅,分别在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和十二年(公元前350年)两次进行改革。

内容主要有:1.奖励军功,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制定了二十级的军功爵,任何人都可按军功大小授予相应爵位,并占有定量的田宅、奴隶,着用特定的服装、车骑。无军功的人,即使是宗室贵戚也不能取得贵族身分。2.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私有和买卖。废除了土地国有制,奖励开垦土地,并按土地多少收取赋税,按人口抽人头税,增加财政收入。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规定农民生产粟帛多的可免除徭役或租税;民有二子不分居的加倍征课;弃农经商、游手好闲,不努力耕作而交不起赋税的,举家罚作奴隶。还规定山林川泽归国家所有,统一币制和度量衡。商鞅变法使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为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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