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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格雷夫税制体系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00:3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9页(984字)

现代资产阶级学者、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斯格雷夫提出的税制体系。

他认为,税收有两大体系;在资金流转过程中课征的税;对财富持有与转移课征的税,以前者为主。资金流转中的课税体系,即在国民经济的收支流转过程中某些环节上课征的税。他用下图说明国民收入的形成和分配过程中货币资金在私有部门内的运动,说明各种税收如何课征,如何区别,从而说明税制构成的因素所在。

假定整个国民经济由两个部门组成:个人家庭部门与企业部门。货币资金的运动,以顺时针方向的箭头表示;生产要素投入与产品产出的实物运动,则为逆时针方向流转(图中未表现出)。个人家庭部门领取各项收入后,分为消费支出与家庭储蓄两个部分。消费支出流入消费商品市场;家庭储蓄流入资本市场,通过投资活动,进入资本商品市场。消费支出与家庭储蓄通过各自的途径,形成企业部门的各项销售总收入。当企业资金支出时,先要从中提取折旧,其余部分分为工资、租金、利息和利润四份(租金和利息未在图上表现出来)。

企业部门所得的利润,有一部分以股息的形式付给股票的持有人,剩余的部分由企业保留。企业的折旧金和保留的利润是企业的储蓄,流入资本市场,通过投资活动,进入资本商品市场。工资、租金、利息与股息等分别流入个人家庭,成为个人家庭的收入;有的也流入企业,成为企业部门的非营业收入。

如此,货币资金的运动,周而复始;国民生产和收入的形成与其分配过程,也是如此继续进行。政府通过税收从上述货币资金的运动中征收一部分资金,分布于货币运动的各渠道上。

由于各种税收的课征环节或课征点不一样,课征的办法也不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家庭的各项收入,课征点在图的1上;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企业单位的利润,课征点在图的7上。薪工税的课税对象是薪给和工资(半由资方交纳,半由劳方交纳),课征点在图的6和8上。课征点2是消费支出税,3是销售税,4是营业税,5为增值税,9为保留利润税,10为股息税。

货币资金运动与课税环节分布图

在财富持有与转移上课征的税,主要是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予税。财产课税的对象是财产,即往年产品的积累,不是本年度的货币资金流量,因此不能在图上表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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