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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准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30: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72页(749字)

中国封建王朝通过贵卖贱买以求稳定物价的措施。

为汉代桑弘首创。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置平准官于京师(长安)。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大农令改称大司农,扩大了机构,在其下设平准令丞,专司其事。平准思想产生的直接经济背景有二:第一,是上林三官(当时皇室的财务机构的名称)统一铸钱以后,曾一度发给京师各中央部门少量现金由其自由支配。

这些部门利用现金到市场争购物资,结果导致币制统一后曾一度下跌的物价又重新上涨,故设置平准机构以平稳物价;第二,自均输机构成立后,各郡国仍有不少物资运京出售,为了不受私商操纵,必须有专设机构处理其事。所以桑弘羊的均输和平准机构是在同一年度内先后成立的。

由于封建王朝已掌握由各郡国运来的大量成本低廉的物资,同时平准机构又在京师于某些商品的价格大跌时购进了物资,王朝就可以在市场物价波动时,“贵则卖之,贱则买之”使“万物平而便百姓”,平稳物价,免受商人的操纵,也不使国家蒙受损失。均输以收购、转运、发售为主,平准以平抑物价为主。均输机构分设于郡国,平准机构只设于京师。在此后一百年,王莽实行的所谓“市平”,基本上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而来的,只是王莽所面临的是如何阻抑物价上涨的问题。唐代刘晏也曾运用此平准措施以“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赀”,(《新唐书·刘晏传》),并设置常平盐,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北宋王安石推行的市易法,事实上是平准的变形。

但他在贵卖贱买以平抑物价之外,又增加了一种可用财物作抵赊买,定期归还本息的赊买方式,而且买卖多通过商行来进行,与汉代由官府直接经营者不同。这是由于宋代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更加发展,各行业无有较完备的行会组织可资利用的结果。

正因为这样,元明以来大规模的官营平准机构未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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