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201页(188字)
亦称“经收处”。
原称“金库经收处”。我国代国库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工作的机构。
国库以支库为基层库。
支库以下设国库经收处。
但经收处不是国库机构,其业务由当地专业银行办理,受支库领导。经收处所收款项属于代收性质,不是正式入库,每天营业终了,经收处应将当日代收款项划转支库。经收处不办理预算收入的划分和分成留解,也不办理预算收入的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