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22页(188字)
“理论增值额”的对称。
指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增值额。在理论增值额的基础上,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和所选用的增值税类型,对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增值额计算范围都作出了具体的税法规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增值额,称为法定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没有质的区别,但一般有量的差别,法定增值额可以大于或小于理论增值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