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82页(178字)
指按资源产品产量或销售量规定的单位固定税额。
根据财政部1986年6月和9月先后通知对原油、天然气、原煤三种资源产品,从1986年起将按销售利润率超率累进征收办法改为按实际产量、销售量定额征税。原油按产量每吨定额税率1元至24元;天然气按销售每千方立米定额税率12元;原煤按销售量每吨税额0.2元至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