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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遗产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01:3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46页(270字)

指台湾对遗产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原则上为遗嘱执行人,无遗嘱执行人的,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纳税人;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以选定的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人。按总遗产额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包括基础扣除、配偶扣除、第一及第二继承人扣除、继承人继续利用农地扣除、相继继承扣除、被继承人未纳捐税与罚金扣除、被继承人债务扣除、被继承丧葬费扣除、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所需直接必要费用扣除等。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2%,最高一级税率为60%。

遗产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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