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58页(217字)
美国联邦政府征收的社会保险税中的一种。
以雇用一个以上雇员,每年雇用的时间合计在20天以上,或者每季支付给雇员工薪总额在1,500美元以上的雇主为纳税人,按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工薪额作为计税依据,但每一个雇员的应税工薪总额,以一年不超过7,000美元为限,实行3.5%的比例税率。每年的应纳税额,由雇主在次年的元月31日前提出申报,在次年的元月前或1月、4月、7月、10月各月的月末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