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14页(181字)
指保加利亚对赠与财产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为无偿赠与的动产和不动产。
动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纳税人一般是财产赠与人,在取得协议的情况下,也可由受赠人为纳税人。按应税财产转移时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6%,最高一级税率为60%。对赠与给国家的财产免税。
惯常性的赠与免税值为80列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