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7:46: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756页(302字)
我国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基本法规。
1986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共18条,并附《个人收入调节税税率表》,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取得个人收入的中国公民,都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收入;承包、转包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财产租赁收入;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的提供、转让取得的收入;投稿、翻译取得的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收入。并规定依照收入来源,分别按超倍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计算征收。条例还对具体计征方法、税率、免税收入范围、征收管理依据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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