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00页(199字)
国民党政府时期官僚资本的金融机构之一。
1946年11月1日成立。由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和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银行拨给资本。总库设在南京,为调剂农业短期资金之专营机构。各省设分金库,部分县(市)设有县(市)合作金库。
经营业务是以全国合作事业为对象,办理存放款及农产品运销之贷款外,并办理一般银行的汇兑业务。新中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清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