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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21:37:34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228页(1707字)

【生卒】:1610—1695

【介绍】:

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

浙江余姚黄竹浦人。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史学家和教育家。他出身于名士之门,自幼“好窥群籍,不屑守章句”。青年时代思想活跃,有感于“时政”,积极参加东林党人反对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斗争。

当其父黄尊素与阉党斗争死于诏狱时,他“袖长锥、草疏,入京讼冤”,控告阉党,击杀狱卒。在明亡,清兵南下时,他又召募义兵,坚持了历时八年的抗清斗争。

失败后,开始“正襟讲学”,“四方有志之士渐至”,拜其为师,学于门下。他曾主讲甬上证人书院、主持海宁讲习、讲学于姚江书院,有“讲学遍于大江以南”之称。

一生着述甚丰,多达百余种。其中《明儒学案》,是我国最早自成系统的断代学术思想史。

《明夷待访录》,是他阐述民主思想的专着,其中《学校》篇是他论述教育的代表作。在教育主张方面,他反对不顾国家“治乱存亡”,脱离实际的学风,强调以“经世致用”为治学宗旨。

他猛烈抨击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指出“科举之弊,未有甚于今日矣!”其结果是“举业盛,而圣学亡”,至使“空疏无学之人”日多。因此,他曾愤怒地说:“今日科举之法,所以破坏天下之人才唯恐不力。”他还以托古论今的方式提出了改革教育的设想。

其基本思想是,要求变更学制,广立学校,发扬民主。他主张太学祭酒必择“当世大儒”充任,地位应与宰相等列。要求天子每月朔日率朝臣亲临太学,听祭酒讲论。朝政如有缺失,祭酒可直言无讳。地方郡县学官,由公议产生。学官讲学,郡县行政官吏亦就弟子之列,如有弊政,“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他还提出,各地寺院庵堂,一律改为书院或小学,乡村聚落亦置蒙师。他认为,“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

只有重视学校教育,才能培养有用的人才,并使其成为“公其是非”的议政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当时朝廷几次禁毁书院,压制师生清议弊政。

对此,他提出了尖锐地批评。指出这样做的结果,必然致使学校“不仅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

他着述很多,经后人整理辑有《梨洲遗着汇刊》,今编有《黄宗羲全集》。《明夷待访录》集中反映了黄宗羲的激进民主主义思想以及某些大同思想。在这本书中,他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批判。并继承中国历史上托古改制的传统,提出了社会改革的必要性。

这一改革应以恢复井田、封建、学校与军队之旧观为内容,大刀阔斧,彻底进行,否则人民的困苦处境是无法改变的。他说,“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苟非为之远思深览,一一通变,以复井田、封建、学校、卒乘之旧,虽小小更革,生民之戚戚终无已时也”(《原法》)。通过变革,确定了黄宗羲理想社会的几条原则:计口授田,每户五十亩,在土地的分配上是均平的;人君为维护全国人民的公利而工作,不为王室一姓的私利制订法律;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在于万民之忧乐;君臣关系属于行政分工关系,人们出来做“官”,是为天下,非为人君,为万民,非为一姓。黄宗羲认为,学校不仅“养士”,培养人材,此外,它还要起到具有近似现代议会的作用,“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学校》),为国家制订法案,确定治国方针。

黄宗羲在复古的形式下寄托了他的社会改革的理想。黄宗羲反对宗教神学及世俗迷信的斗争,是同他的政治、经济主张联系在一起的,他提出“投巫驱佛”(《明夷待访录·财计三》)的见解。对佛教鼓吹的“神异”,如“佛灯”、“舍利”等,他斥之为“自欺欺人之说”(《阿育王寺舍利记》)。对道教宣扬的“神仙”之说,他认为是“半属子虚”(《黄山续志序》)的妄说。此外,他对天主教“抑佛崇天”之说,也有批判,他说:“为天主之教者,抑佛而崇天是已。乃立天王之像记其事,实则以人鬼当之,并上帝而抹杀之矣!”(《破邪论·上帝》)可见,黄宗羲是揭开了中国近代无神论思想的序幕。他对于传统的世俗迷信,如“鬼荫之说”、葬地吉凶之论、时日禁忌以及“地狱之说”,也都着有专论,予以批驳,推动了无神论思想的发展,丰富了无神论思想的宝库。《清史稿》卷480有传,着作主要有《明夷待访录》、《南雷文案》、《南雷文定》、《南雷文约》及《明儒学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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