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65页(233字)
先秦政治家、军事家、法家吴起的政治主张之一。
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捐,除去。即建立和实行严明的法令制度,削减不急需的官吏职位。《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谓吴起在楚国厉行法治,实行改革,“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亦作“明法察令”,《艺文类聚》卷54载申不害认为“尧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圣君任法不任智,任数不任说”。
兵家尉缭也有类似观点:“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尉缭子·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