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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贵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0:36:40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85页(387字)

法治的原则精神。

出自《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里“阿”(ē)为迎合、偏袒之意;“挠”为屈服、迁就之意。韩非认为,推行法治就要做到法令不偏袒权贵,墨绳不迁就弯曲。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也不能辩解,勇者也不敢抗争。惩罚罪过不能回避大臣,奖赏功劳不应遗漏平民。韩非这一主张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提出要打破封建贵族的特权,要求贵族与平民在法律上地位平等。

但需要指出的是,韩非所谓“法不阿贵”的“贵”,并不包括君主在内。

因为韩非所说的法,实际上只是一种作为君主统治工具的专制法,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大权最终都掌握在君主手里。

君主可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去私曲就公法”,但却决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就是对“法不阿贵”最为准确地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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