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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0:43:40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809页(404字)

韩非关于法治与人性的关系的命题。

语出《韩非子·制分》。意谓严格法制符合人的本性,禁令、刑赏松弛则与人性的本来面貌不相符合。韩非认为人性好利而恶害,实行法治,严格刑赏符合人的好利恶害的本性。

所以重罚轻罪是韩非的一贯主张,他指出“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饬令》),认为重刑就是君主对于民众的爱护,如果轻刑,则是君主不爱民的表现。关于民众的常情,韩非在《制分》中说:“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所谓“得人情”,就是君主要因民之所好而禁其所恶,使法制刑罚严峻而不可轻视。韩非在《奸劫弑臣》中指出“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在《饰邪》中指出君主应当“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这些都说明了采取重法符合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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