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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1:25:20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25页(535字)

无神论基本范畴之一。

与“人道”相对。有神论者认为天道主宰人事吉凶,而自先秦开始,无神论者就一直坚持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认为天道乃自然本身发展、变化所固有的法则和规律,与人事无涉。最早提出天道自然无为思想的是老子》一书。《老子》二十五章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荀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书中的思想,将天道视为自然界固有的稳定的运行规律,即所谓:“天行有常,不为存,不为桀亡。”(《天论》)并认为人可以把握自然界的发展变化规律,利用它为人类服务,即“制天命而用之”。最为系统地阐述无神论天道观的是东汉着名思想家王充,他明确指出:“天道无为,听恣其性。”(《论衡·自然》)并从元气论出发加以论证:“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澹无欲,无为无事者也。”(《论衡·自然》)唐代柳宗元刘禹锡坚持了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并有所发挥,认为天是物质实体,“天,有形之大者也”(《天论》上),天没有意志,不能干预人事,据此,柳、刘还对天人关系作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提出了“天人交相胜”这样光辉的无神论命题。明清之际,着名学者王夫之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天道和人道的联系和区别,指出:“人之道,天之道也;天之道,人不可以之为道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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