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识形态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36:1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40页(511字)

亦称“观念形态”。

是指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系统化、理论化了的社会意识,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以及哲学、艺术、道德,宗教等思想上层建筑性的社会意识形式的总和。它是一种高水平的社会意识,是以理性认识形式对社会存在、社会物质生活、人与人关系的一种系统的、定型的、自觉的反映。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般说采,社会意识形态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它于社会存在之后产生。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改变之后,反映该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会存在,并发生一定的影响。

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继承性。先进的意识形态继承历史上优秀的文化成果,反动的意识形态则继承历史上反动的、没落的东西。

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能动作用,这是意识形态独立性的突出表现。社会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

政治思想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和灵魂。社会意识形态的其他形式则受到政治思想的支配,并反映一定阶级的观点,为一定阶级的政治路线服务。哲学是一定阶级的世界观,对其他意识形态具有指导作用。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是最先进、最科学、最革命的一种意识形态,是我们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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