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限要求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3:05: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539页(229字)

指对文件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分为急件、紧急、特急、限时送达几种。

标明缓急时限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确保紧急工作问题的及时处理。时限的标明通常也放在文件标题的左上方明显处,并须在信封上标明。有时不单独标出,而是加在文件标题中文种的前面,如《……的紧急报告》,《……的紧急指示》。标明缓急时限只是对一部分确属紧急的文件才需要,不能滥用。

如果不从全局考虑随意提高时限,致使急件太多,反而会影响真正急件的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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