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机关档案收集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3:11: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565页(529字)

指各级档案馆接收各现行机关档案室移交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1)接收期限。根据档案发挥作用的特点,本着既便于档案形成机关工作查考,又便于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利用的原则,现行机关形成的档案应在本机关保存一段时间,供机关日常工作查考;然后再将需要长久保存的档案移交给档案馆。现行机关档案在本机关保管的期限,《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档案馆工作通则》规定为:省级以上机关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20年左右;省辖市(州、盟)和县级以下机关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10年左右,向档案馆移交。这只是大体规定,具体执行时,须从实际出发,依据现行机关所处的是和平环境还是战争环境;是边疆还是内地保管条件是良好还是恶劣;现行机关的性质和档案工作的特点;档案馆距各现行机关的远近及交通条件等诸因素,合理确定。(2)接收的要求。进馆档案必须以全宗为单位整理编目,分阶段移交。进馆档案要齐全完整,按统一的分类方案分别立卷,正确划分保管期限,具有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才能进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立档单位的组织沿革,全宗指南及有关的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随档案一并接收。

案卷目录编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档案馆签收后退回移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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