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与法家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41: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34页(543字)
中国古代重要文化现象。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出身于韩国贵族。
着《孤愤》、《五蠹》、《说难》等10余万言,传到秦国,深受秦始皇赞赏。后出使秦国,不久为李斯、姚贾陷害,被迫自杀于狱中。
韩非以法家思想为基础,吸收道、儒、墨各家思想,主张严刑厚赏,强调“不务德而务法”,“赏厚而信,刑重而必”(《定法》)。他综合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和慎到的“势”治,提出了以法为核心的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君主统治术,企图形成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治局面。所谓法家是指先秦、汉初主张法治的一个学派,被《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主张强化君主专制,以严刑峻法治民。《史记·太史公自序》说: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思想渊源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子产,而实际的始祖当推战国初期的李悝。
李悝同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等人,均被称之为“前期法家”。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各家之长,兼言法、术、势。坚决加强君主集权制,打击私门势力;厉行赏罚,奖励耕战;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为建立与加强统一的封建国家,提供了完整系统的法家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