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念

书籍:中国劳改学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11:41: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劳改学大辞典》第673页(626字)

泛指人们全部的道德认识。

即人们对行为善恶、正邪的一种看法。它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它反映的是人们在道德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及如何处理这种关系的行为准则。它调节着人们在类似的情境中遵守某种道德行为准则,以维护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完善与和谐,保证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道德观念的形成,意味着人们对它的承认,也就是将它们内化为自己的道德需要,从而才有可能用来评价别人和自己的行为。由于社会制度和人们的阶级利益不同,因而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如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观念,所谓“自由、平等、博爱”等是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规定,是从资本家自由竞争利益引申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有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和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的道德观念,是从无产阶级的利益引申出来的。同一社会形态,如资本主义社会,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是根本对立的,因而道德观念或行为准则也是截然相反的。

但是,由于不同的阶级,甚至对立的阶级有着某种共同的利益,因而也就有着“人类一切公共的简单的基本规则”(《列宁全集》第25卷,第461页)及其引申出来的某种公认的道德观念。我国在押的罪犯中,除少数过失犯罪者外,绝大多数罪犯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极其薄弱,甚至是颠倒的。他们一般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相互利用和相互欺骗的关系。

”劳改机关改造罪犯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矫正罪犯的错误道德观念,使他们树立或增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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