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基数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54: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77页(362字)
也称“征购基数”。
在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扣除农民留用的数量后规定交售给国营收购部门的定额,它一般是参照正常年景三年的平均交售数量计算的,收购基数部分按国家牌价计价,超过基数部分交售的农产品实行加价或议价,即以比牌价高的价格收购农副产品。收购基数确定后,保持几年不变。
农产品收购基数的合理确定,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农副产品的积极性,刺激农民向国家踊跃交售农副产品,并能增加农民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农产品传统产区或集中产区与新产区的矛盾。由于传统产区或集中产区产量较高,收购基数也高,超购加价或议价收购部分就相对较少,新产区相反,收购基数低,超购加价部分和议价收购部分比较大,这样,两部分地区就存在不合理的收益差别,不利于农产品基地或集中产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