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715页(197字)
西周时期由政府委任的负责评定市场价格的官吏。
每二十“肆”(市集贸易之处)设一个贾师。商品都要经贾师查看同意后才能定价出售,市场商品价格变动也要由贾师评定,违反各种价格规定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西周时还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市场各类商品价格的高低能够反映当地民间风气的好坏。这样,天子在巡幸天下时还经常要借助贾师反映的市场价格来推测当地民风的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