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二重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86页(703字)
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两重属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是抽象劳动的对称,亦称有用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都要采取一定的具体形式,都有特定的生产目的、操作方法、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生产结果。这种具体形式下的劳动,叫做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不同质的劳动,它们在性质上是各不相同的。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进行各种具体劳动,改造自然物质,生产出各种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具体劳动是劳动的自然属性,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永恒范畴。
抽象劳动是具体劳动的对称,亦称人类一般劳动。把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撇开,即把它们特定的生产目的、操作方法、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生产结果撇开,剩下的都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是人类体力和脑力的耗费。
这种撇开了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叫做抽象劳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为了确定商品交换的比例量,需要把各种劳动的具体形式抛开,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它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反映人与人之间交换劳动的关系,是一个历史范畴。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中劳动力消费的两种不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是商品二因素的根源。正如马克思指出:“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0页)劳动二重性原理是马克思首先发现并证明的,它为劳动价值学说奠定了科学的基础,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