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蓄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6: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16页(497字)
亦称“国家储备”。
由国家建立并直接掌握支持的社会后备。我国的国家储蓄包括:(1)国家物资储蓄,即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粮食、布匹、钢铁、煤炭、石油等。分当年储蓄和长期储蓄两种,当年储蓄由国家计划机关统一掌握,用以满足当年临时追加的物资需要;长期储蓄是国家的战略储蓄,它只有在当年储蓄和地方储蓄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能动用;(2)可供开发的重要矿藏资源的储蓄,如油田、煤田、金属矿等,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重要的矿产品有计划、有步骤地被开采出来,以满足社会再生产的需要;(3)黄金、白银与外汇储蓄,这部分储蓄由国家集中掌握支配,是我国进行国际支付和清算的手段。金银外汇按照规定由国家银行统一收购,统一保管,统一使用。国家储蓄主要是用财政后备基金建立的。我国除国家储蓄外,还有地方储蓄和企业储蓄等,它们是国家储蓄的重要补充。
建立国家储蓄的目的,是用来平衡国民经济中可能产生的局部的暂时的比例失调,弥补重大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突然事件造成的损失,以保证社会主义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建立国家储蓄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的重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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