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42: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33页(493字)
叙述和确定引起刑事惩罚的行为的具体的状况。
通常是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组成部分。目的是审判官直接了解立法者的意图。罪状同犯罪构成的关系可以有三种情况:(1)罪状只规定一个犯罪构成。这是各国刑事立法中最常见的形式。
(2)罪状包括数个同类犯罪构成。这种复合罪状有时包含数个不同的行为。(3)罪状包括数个异种犯罪构成,适用共同的罚则。罪状和刑法分则各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大致有4种情况:(1)一个条文包含一项罪状和一项罚则。
这种结构的条文是最方便于审判官定罪的。
(2)一个条文包含一个罪状的几种情况,它们之间相互区别,如附有从轻情节或从重情节并相应地包含数个罚则。这种形式的条文和罪状的关系在我国刑法中相当多。(3)一个条文包含几个不同的罪状。
(4)条文只规定罪状,而罚则由另条规定。罪状可以分为4种类型:(1)简单罪状。
在这种罪状中规定犯罪的名称,不作其他犯罪要件的叙述。(2)叙述罪状。
即具体说明某罪行的犯罪要件。(3)空白罪状。
即确定某一犯罪要件,要参照其他有关法律、法令的条文。(4)引证罪状。即引用同一法典的其他条文来确定某一犯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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