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56: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92页(286字)

是学位中的称号之一。

硕士在许多国家是第二级学位,通常在获得最初一级学位(学士)后,再修读1-3年方可获得。一些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获得博士学位的一种过渡学位。我国学位条例把硕士列为独立的一级学位,既要求读课程,又要求作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即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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