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192页(1351字)

【生卒】:1897—1979

【介绍】:

字儆寰,浙江长兴人,1897年6月25日(清光绪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生。1916年,毕业于湖州省立第三中学;10月,赴日本入第一高等学校预科。1917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19年,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附设之中国学生特别文预科。1920年,入名古屋第八高等学校本科。1923年,考入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院,习行政法学。1926年毕业,复入大学院习宪法;冬,归国。1927年,任浙江省立第三中学校长;同年,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1928年,法制局併入立法院,转任考试院编译局编撰兼中央军校教官。1929年11月,任铨叙部秘书兼调查统计科科长。1930年秋,兼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教授。1931年,当选为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委员,继任书记长及常务委员。“九一八”事变后,发起组织中国新论社,发行《中国新论》杂志。1932年,任国民党南京市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同年,在南京创办行健中学。1933年7月,任教育部总务司司长;同年,与中华学艺社合办学艺中学。1934年,创办长安学校。1935年4月,与罗鸿诏等创办《中国新论》杂志;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候补监察委员;同年,兼中央政治会议财政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1938年1月,离开教育部,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设计委员;7月,国民参政会成立于汉口,任秘书处秘书兼议事组主任。1939年1月,任国防最高委员会财政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1939年2月,国民参政会设川康建设期成会兼任主任秘书。1941年,奉补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42年12月,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期成会改组为经济动员策进会,任主任委员。1943年9月,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1945年5月,当选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6年1月,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任秘书长;3月,任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1月,出席制宪国民大会。1947年4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1月,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兼国民大会副秘书长。1948年5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并兼行政法规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防经费策划监理委员会秘书长。1949年2月,任京沪杭警备司令部政委会顾问兼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4月到台湾;8月,任中国国民党总裁办公室设计委员会委员;《香港时报》在香港创刊,兼香港时报管理委员会委员兼秘书;同月14日,东南军政长官公署在台湾成立,任公署政委兼台湾省防卫材料委员会主任委员;11月,胡适等创办《自由中国》半月刊,负责编务。1950年3月,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5月,聘为“中央银行”监事;同月,任台湾省杂志协会会长;8月,任国民党改造委员会设计考核委员会委员。1952年8月,任“中日文化经济协会”干事长;同年,免去“总统府国策顾问”职务。1954年12月,因读者投书《挽救教育危机》一文,被国民党开除党籍。1960年初,与李万居筹组反对党中国民主党,任新党常务委员会委员兼发言人;9月1日被拘捕;10月,被判刑十年。1969年9月,出狱,后应王云五邀约,为中山学术文化基金董事会撰写专题文章。1979年3月7日,病逝于台北。终年82岁。着有《监察院之将来》、《舆论与民主政治》、《雷震回忆録——我的母亲续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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