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512页(446字)

【生卒】:1900—1933

【介绍】:

祖籍江西,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生。幼年,随母居江苏镇江舅家。1924年,在镇江开设《江声日报》报馆,自任经理及总编辑。受“五四”、“五卅”运动影响,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同情劳苦大衆。1927年3月30日,因组织人力车工会,支持车夫罢工被捕。1931年,永济洲佃农因灾荒无法向焦山寺交租,镇江县政府为强迫农民交租,关押4个农民,刘以记者身份指责镇江县政府关押农民,违反法律,并请全国律师代表张迈出面弹劾县长,迫使县政府释放被关押农民。“九一八”事变发生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1年12月13日,以镇江各界民衆代表请愿团团长的身份率领百人赴京请愿。由于《江声日报》发表一些贬斥时政为人民大衆呼吁的文章,于1932年7月26日,江苏省政府以“宣传共産党,意欲颠覆政府”的罪名将刘逮捕。后江苏省政府又不顾各界人士之抗议及监察院之弹劾,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于1933年1月21日将刘杀害。年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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