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输入马类检疫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50页(285字)

南非政府对进口类检疫条件规定:(1)输出国政府兽医签发证明文件,证明该马在输出国出生的,或居住已有3个月以上者;装船前6个月内无马传染性贫血,马脑脊髓炎,流行性脊髓灰白质炎,苏拉病及其他传染病;输出国无马鼻疽及媾疫,或在装船前30天内经与鼻疽、媾疫检验,呈阴性者;装船前21天经该兽医检查,马匹全身健康,无外寄生虫病。(2)证明运输途中,未经接触其他动物,并有详细记载和运输日记记录。(3)草料等亦须批准始能登陆。(4)马的附件用具等须经批准,始能登陆。(5)进口隔离期间至少30天。(6)签发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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