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226页(904字)
【生卒】:1899—1935
【介绍】:
原名远镇,乳名正鹄,江西弋阳人,1899年8月21日(清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六日)生。1912年,入私塾。1916年秋,入弋阳县立高等小学。1919年秋,考入南昌甲种工业学校。“五四”运动中,参加南昌学生联合会工作。1920年12月,与袁玉冰组织创造社,宣传马克思主义。1922年,入九江美以美会南伟烈学校。1923年,因家贫辍学。后至上海,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其后随赵醒侬至南昌,创办新文化书社,任经理,并建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刊行《新江西》半月刊。1924年3月,加入中国共産党。国共合作时,任中国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农民部部长。1925年,“五卅”惨案时,加入江西沪案后援会;夏,回乡办旭光义务小学,又组织湖塘村农民协会。1926年1月与5月,赴广州出席第一次、第二次广东全省农民代表大会;11月,任江西农民协会筹备处秘书长。1927年2月,江西农民协会成立,任常委兼秘书长,并当选为全国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后参加“八一”南昌起义,并留在江西坚持武装斗争;8月,至弋阳县第九区漆工镇一带重组农会;11月,任中共赣东北五县工作委员会书记、武装起义指挥部指挥。1928年12月,任江西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1929年底,任中共信江特别委员会书记。1930年春,任工农红军第四、五、六军前敌委员会委员;6月,任中共赣东北特别委员会书记、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7月,任工农红军第十军军长。1931年3月,任红十军代理政治委员;1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32年12月,任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3年冬,任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大会上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主席团委员;11月,任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率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北上。1935年1月27日,在赣东北德兴陇首村战斗中被俘;同年8月6日,在南昌被杀害。年36岁。着有《清贫》、《狱中纪实》、《可爱的中国》、《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