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68页(1070字)

【生卒】:1899—1967

【介绍】:

学名隆郅,字敏然,改名能至,号伯山,化名李诚、立三,湖南醴陵人,1899年11月18日(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六日)生。早年,毕业于湖南醴陵中学。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0年,和赵世炎等在法国组织劳动学会。1921年2月,与陈延年等组织少年中国共産主义青年团;11月,在进佔里昂大学斗争中,被法国政府武装押送回国。回国后加入中国共産党。1922年,往安源从事工人运动,任中共安源煤矿支部书记,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主任。1923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1924年8月,任中国国民党农民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讲师;同年,任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1月,当选为中共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5月,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冬,赴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及共党国际扩大会议。1926年初归国,至武汉领导工人运动。在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在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任秘书长。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任中共中央五人临时政治局委员;4月,当选为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治局委员;8月,参加南昌起义,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委员兼政治保卫处处长;12月,赴广州,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1928年7月,赴莫斯科出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1930年5月,因犯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被撤职;12月,赴苏联。1931年,入莫斯科社会主义大学学习,并参加赤色职工国际与外国文出版局工作。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46年春返国;夏,任军调处执行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1947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部长、机械工部部长兼职工委员会书记。1948年初,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8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党组书记。1949年9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兼劳动部部长,政务院政务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1956年9月,当选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57年,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1959年4月,任第三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61年1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受到冲击。1967年6月22日,逝世于北京。终年68岁。1980年3月20日,获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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