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74页(681字)

位于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大河乡东头渠村东南,南距县城15.5公里。地处缓倾平原,水源充沛,土地肥沃,极宜农耕。系唐景年间驻屯于此的伊吾军所筑。是目前哈密地区规模较大、保存较好的一处唐代遗址。地理坐标:东经93°10′54″,北纬43°39′40″。海拔1644米。1957年被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城址为方形,有主城和附城之分。两座城东西并列,相互间仅一墙之隔,城墙中部有门道相通。均为夯土筑,夯层厚10-15厘米。主城南北长210米,东西宽180米。城墙最高近10米,宽12米。仅西墙开有一门,门宽4米。城门北端置面一个,南端置马面两个。北墙有马面两个,保存较好的一个宽8米,高9米。南墙中部有敌台一个。东墙即附城西墙,除在中部开有一门道可进出主城外,在附城内置马面三个,门道北端一个,南端两个。城墙的四角设有角楼,现仅西北角和西南角保存较好。附城居东,南北长240米,东西宽177米,城垣高4-5米,宽10米左右。南墙西端和北墙中部各有一缺口,或为城门所在。东墙中部有一敌台。城内曾一度被垦为农田,部分区域因取土肥田,将地表挖出许多坑穴,另在附城西部借助城墙垒砌一牧畜圈,现已废弃。城内建筑遗迹均已不存。城内出土文物较为丰富,主要有陶器、石器、建筑材料及少量钱币等。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黑陶和红陶较少,多为轮制。纹饰有水波纹、弦纹、戳纹和按捺纹等。器型以罐、盆、瓮等居多。石器均为大型磨盘类器物,有马鞍形或圆形。建筑材料有莲花瓦当、莲花铺地砖。此外,还有铜镜、铜佛、铁剪、唐代开元通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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