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关于财政预算管理的单行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95页(317字)

为了加强财政预算的管理,保障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缩小同其他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并结合各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先后有两个自治州制定出了财政预算方面的条例,它们分别是《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预算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条例内容有:规定了本自治州及所属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包括的内容、州县人民代表大会在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可行使的职权、州县人民政府管理本地财政预算的职责、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对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应执行的程序和应如何处理特殊情况、对在管理预算中有违反规定行为的人如何处罚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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